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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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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清从后厨托着托盘姗姗来迟,将盛好料汁汤水的小碗摆放一排,也跟着叫卖起来,“酒楼新上的四鲜抄手,鱼虾木耳菌子做馅,吃一口就能鲜掉舌头。瞧一瞧看一看,今天半价,一碗十五个只要三文钱嘞——”

生活在凤溪城的人大多吃过抄手,但红油辣味的却没尝过,卤味是肉,抄手馅也是肉,有伙计摸摸口袋里的铜板,一咬牙,决定相信简小娘子的手艺。他将铜板扔进钱篓,道,“一碗红油抄手!”

简清笑着应了,揭开锅盖数了十五个抄手进锅,没多久,抄手加过凉水,已经重新浮起,头部透亮嫩红,混着些许青黑若鱼头青鳞,捞出拌进调好的红汤中,浮浮沉沉,煞是好看。

小碗中的红油是简清特殊炸出的,香料葱姜若干炸过,晒干碾碎的二荆条和小米椒下锅,有些许差异的辣椒香味在热油中彼此缠绕,沉淀为特殊的辣香等油汤的颜色由清亮渐渐转为暗红后,再调出料水,放入小块猪油,等抄手出锅时舀面汤冲开,就是一碗完整的红油抄手。

精心准备的红油汤底原本单单摆在桌案上还只是颜色招人眼,等热汤冲开,冷却的油脂裹住的香味便爆发出来。先要了一碗红油抄手的伙计守在摊前,闻着味道,口水都要流下来,不等简清递过碗勺,自己就先拿着勺子从锅里舀了一个抄手尝尝。

木耳菌子各有特色的鲜香,河虾的清甜弹牙和鱼肉糜的肥美嫩滑一同在口中爆出,分开吃任何一种都比不上的鲜美味道令人不由得吸着舌尖反复回味。等回过神来,伙计哪还顾得上尝红油的味道,看看四周盯着他的碗的视线,抱着一碗抄手迅速跑进了大堂。

被红油香气勾住的其他人看着他的背影望洋兴叹,咽咽口水,再想想今天抄手只要一半价钱,而三文钱平常也不过就买个包子。当即,掏钱的掏钱,回去找自家掌柜的找掌柜,北城门边,热闹起来。

简清依次应着客人的要求,挽起衣袖盛出一碗碗抄手,有的客人端着碗回了自家铺子,有的客人进了酒楼大堂寻位置坐下。简清拎着勺子搅动一下小锅,准备煮下一份抄手,忽然感觉周围安静下来,一抬头,面前站着一个有些脸熟的青年。

奔霄被王爷派回城中买一沓新纸,虽然不知道前几天问松阁才送来的纸怎么就用完了,但奔霄好歹还记得不要多言的准则,麻利地跑了腿。等从城西绕出来准备出城,远远的一股辛辣香味裹着鲜味就勾出了腹中馋虫,馋得奔霄险些忘了自己还在马上。

之前在城中查记刚吃的方油糕在肚子里还有些撑,但舌头已经不听使唤,奔霄咽一下口水,自来熟地打起招呼,“简小娘子,一碗红油抄手,带走。”

听他说到带走,简清立刻把脸和人对上了号,一时间有些不明白华阳王的侍卫为什么这么闲,成天在外面游荡着买吃食。不过,是华阳王派他出来探寻美食的也说不定。

简清唤简澈去拿了食盒,盛了一碗抄手放好,叮嘱道,“客人明日记得将食盒还来,承惠三文。”华阳王家大业大,侍卫估计也看不上她家这破烂食盒,让侍卫带走食盒,简清倒不担心他会不会拿走不还。

没有招呼,没有恭维,和之前那次买豆花时一样,简清待他这个王爷近卫和旁人毫无不同。奔霄从口袋里摸出来一角最小的银角子丢下,“不用找了,明天还食盒给你。”

简清掂掂银角子,这么一点起码顶五十文,她挑一下眉,更加肯定了方才对于华阳王家大业大的判断,连侍卫都出手如此大手大脚,恐怕本人也相差不多。

简清的小摊生意还在继续,奔霄一骑快马奔回小凤山兵营,将食盒丢进小厨房便去复命。

奔霄进门时华阳王还在执卷写写画画,他将怀中一包纸拆开一部分放在王爷手边,另一部分放进柜子,全程蹑手蹑脚,生怕惊了王爷思绪。

等奔霄收拾完准备离开,经过王爷身边时,忽然被出声叫住,“奔霄,方才吃过什么?”

奔霄愣了一下,答道,“查记的方油糕。”

楚斐从书卷中抬头,淡淡看他一眼,微微皱眉,“没了?”

这问题来得莫名其妙,奔霄点点头,就见王爷重又提起笔来,不再理会他,就好像真的只是随口一问。

等奔霄出门和越影站在一处,越影抽了抽鼻子问道,“你吃了什么?这么大味儿。”

奔霄闻闻衣袖,忽然明白过来方才王爷问的是什么,一时陷入纠结。他这份夜宵,究竟是该呈给王爷,还是不该呈给王爷呢?

作者有话要说:ps:北方饺子,南方馄饨,四川抄手,都是皮包馅的做法,各地偏好不同。

鱼头汤和鱼骨汤真的好好喝哦(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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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位儒生

奔霄在背后纠结了些什么,简清一概不知,把还食盒的事情记下后,这个人就被抛在脑后。

毕竟,手头有那么多事情要忙,光是酒楼琐事就能从早忙到晚,勉强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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